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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安全出行基本常识(1)

    信息发布者:陈信枨
    2019-04-11 14:41:06    来源:宁化交警   转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快速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农民出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主要以摩托车、自行车为主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面包车等多元化交通出行方式转变,出行方式的多元化大大方便了农村群众的出行,但同时也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推动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风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宁化公安交警将整理农村安全出行基本常识,希望能够引导广大农民朋友平平安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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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牌证、合法驾驶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办齐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并购买保险,让出行更安全、安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农村安全出行基本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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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好安全带

    乘车时要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习惯。很多人误以为车速慢时没有必要系安全带,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当汽车以4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发生碰撞时,身体前冲的力量相当于一袋50公斤的水泥从4层楼上掉落地面时产生的力量。如果不系安全带,一旦车辆紧急制动或遭到猛烈撞击时,巨大的惯性会使乘车人瞬间脱离座位,猛烈撞击前方坚硬物件,甚至被甩出车外,危及生命。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乘车人固定在座椅上,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甚至挽救生命。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将处警告或者20元到200元罚款。

    农村安全出行基本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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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路上靠边行走

    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靠路边行走或骑行。在道路中间步行或骑行,不仅妨碍道路交通的通畅,也会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尤其在夜间,乡村道路照明条件较差,容易出现视觉盲区,对向驶来车辆的车灯也容易使驾驶人注意不到道路上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极易酿成车祸。学生上下学经常要穿行公路,老师和家长也要告诫孩子上学、放学时要靠路边行走,注意观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主动避让机动车。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农村安全出行基本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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